“卡丹”到处有,“狐狸”漫山走,“老爷车”被偷,“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这是一些消费者对目前各种假冒行为和品牌“傍依”、“克隆”现象屡禁不止的生动描述。最近在一些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一些服装经营户的店铺里真假难辨的“国际名牌”服装打着专卖或代理的招牌充斥市场中,对于这种现象当地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针对提供的多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皮尔卡丹”品牌版本,国内惟一合法代理“皮尔卡丹”男仕针织及休闲服装的广州市新桐贸易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愤然称:“这是一种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他们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巧取豪夺,是一种强盗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据介绍,“皮尔卡丹”公司近年来先后在各地发现十多种假冒品牌,其来源全部是国内一些企业在香港注册带有“皮尔卡丹”字样的公司,并通过它在内地的公司公开销售仿冒该品牌的产品。他们在产品上故意淡化自身的注册商标,而重点突出“皮尔卡丹”字样和图形。有的甚至与皮尔卡丹品牌一样,在包装和商品标识标注上直接采用与“皮尔卡丹”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或极其相似的字样和图形,并公开销售,影响极为恶劣。目前,此类商标侵权和假冒品牌在广东和浙江等地生产,销售到全国各地,市场份额较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给皮尔卡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傍名牌”的仿冒行为由于披着合法的外衣,极具欺骗性,是一种“边缘性违法”行为。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方法不一致;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内地和香港在企业登记注册方面规定不同,使违法者有机可乘。
多年来,随着一些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的畅销,企业维权打假的活动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尽管各地对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各种形式的假冒行为并没有因此而有根本的改变,至少目前在有些地方还没有达到“人人喊打”的地步。否则,在一些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内就不可能出现如此多的售假现象。
据调查,“前店后厂”式的售假现象在某地服装批发场内较为突出,许多店铺后面都有一个服装加工厂或委托加工厂,店内只摆放几种款式的样品联系买主,根据定货情况组织生产,数量较大的多由厂里发货。因此,即使有执法部门前去检查,只能罚没很少的商品,不能从根本上打击假货。另外,多年来形成的齐备的服装加工、销售、运输等“产业链”给假货的集散提供了方便。
有关人士指出,假货不仅败坏了许多服装市场在全国的形象,也严重侵害了正牌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假售假行为犹如一颗“毒瘤”,必须予以割除,如果任其滋长,将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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