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消息,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现有汽车生产企业,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可共用集团的部分能力,但应当符合《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
(四)符合相应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五)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对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提出了相关条件。
长城证券认为对新能源汽车的投资可以围绕四个方向。一是受下游需求刺激带动的上游锂矿开发企业以及中游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空调零部件等生产企业。相关标的如赣锋锂业
、沧州明珠
、澳洋顺昌
、方正电机
、松芝股份
、奥特佳
、均胜电子
等;二是下游整车生产企业。随着国家补贴政策“退坡”以及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优胜劣汰竞争格局的确立利于优质车企占据更大市场份额。相关标的如比亚迪
、江淮汽车
、上汽集团
等;三是充电桩概念股。现有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存量与规划目标存在巨大缺口,未来3-4年望进入加速增长阶段。相关标的如和顺电气
、通合科技
、科士达
等。四是相关细分领域如分时租赁、电动物流车。其在新能源推广和普及阶段具有成本优势以及享有政策优惠,未来增长空间广阔。相关标的如力帆股份
、东风汽车
、中通客车
、科泰电源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