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消息,昨日,因近期各个音乐平台之间愈演愈烈的版权纠纷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就版权相关问题予以指导,其中强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版权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从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
根据国家版权局官网资料显示,在《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下发后,截止2015年7月31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其中腾讯下线2.37万首、阿里音乐下线2.6万首、百度音乐下线64.2万首、多米下线40余万首、唱吧下线29.8万首、一听音乐下线60余万首、喜马拉雅下线2.8万首、考拉FM下线1.5万首、九酷音乐下线14.2万首、豆瓣下线8563首、酷我下线6089首、酷狗下线5088首、荔枝FM下线1288首、网易云音乐下线642首、音悦台下线319首、乐视下线178首,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
但目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音乐平台以独家版权、法律诉讼为竞争手段,搅乱市撤境、不顾用户体验,这不仅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更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版权管理司负责人对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强调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法规、维护秩序
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按照著作权法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服务。要认真履行2015年《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
2、搁置纠纷、协商优先
要配合支持国家版权局的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依法维权。
3、不得哄抬价格,避免恶性竞争
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4、建立完善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
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
5、不得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要积极探索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共同推动网络音乐繁荣健康有序发展。
这些要求中,尤以“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较为特殊。在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这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也是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此前,国家版权局并未对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予以强调,如今在约谈中指出,或与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