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陆家嘴金融法治讲坛第十讲“新形势下金融纠纷实务研讨”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厅举行。讲坛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指导;上海市法学会,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法宣办,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及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共同主办;浦东新区法学会、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党委、总工会协办;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宁圣集团应邀前往出席,出席活动的有集团品牌管理部、法务部等有关部门。
本次讲坛由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李宝令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浦东新区政法委副书记、浦东新区法学会会长顾乃明,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张辉作开场致辞。
林会长在致辞中提到,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本次研讨主题是新形势下金融纠纷实务研讨,是下一步创新发展的关键点。“会员之声”和陆家嘴金融法治讲坛为法学界分享观点提供了平台,希望大家通过研讨建言献策,各抒己见,提出更多系统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金融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的化解提供更多可行性方案,用好用活“会员之声”这个平台,多发声音,发好声音,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顾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今年7月20号浦东新区区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基本建成全国法治示范区”的新目标,体现了法治先行理念。本次陆家嘴金融法治讲坛以新形势下金融纠纷实务为主题,对金融法治健全良性互动有积极作用。新时期金融交易呈现出新的态势,金融交易可控性降低,金融交易的风险加大,金融纠纷数量激增,对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次讲坛的举办契合主题,注重理论,对处理金融纠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张主任在致辞中肯定陆家嘴金融法治讲坛已经成为普及金融防范意识的主要载体。他指出,浦东新区在推动金融业恢复发展的同时,一直致力于营造市朝、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浦东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防范专项整治、清理整治交易场所、防范违法集资等方面取得了基本成效的同时,重要的一点就是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除了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个案处置工作机制外,还通过购买服务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法律意见。他表示,作为管理部门,今后会按照十九大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致力于打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促进浦东金融规范有序运行,实现金融业健康发展。
致辞结束后,大成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吴晨尧主持主题演讲环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上海仲裁委员会立案部部长沈宏豪,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燕,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刘新宇,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邹志强围绕主题发表演讲。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在分析了金融案件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后,指出上海法院系统在构建了覆盖三级法院的金融商事审判专业化体系的基础上,大力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案件,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的稳定。与此同时,积极发挥金融审判延伸职能,合理引导金融创新,提示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审判的规则引领作用。在此基础上,上海法院系统也在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继续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提升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认为,随着金融纠纷在数量上的急剧增多以及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程序的便捷性、专业性和保密性的强烈要求,仲裁这一纠纷解决方式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金融仲裁折射出金融业务中的一些突出的共性法律问题,包括金融产品参与方的资格与合同效力,金融创新业务或产品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金融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与合理性以及违约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仲裁具有高度尊重当事人自治、专家仲裁员参与纠纷解决、仲裁程序的便捷性和保密性等优势,势必将在金融纠纷的解决机制中起到愈加重要的作用。
上海仲裁委员会立案部部长沈宏豪提供的信息也直接回应了黄文的观点。他分析了上海仲裁委员会近两年受理金融仲裁案件的现状后认为,借款、投资理财、保险合同纠纷的显著增长背后都是源于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基于P2P等网络金融服务平台而产生的金融仲裁案件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金融服务领域的持久强劲的创新活力在提供各种各样最前沿的金融衍生服务的同时也在不断催生出全新的金融仲裁争议。而在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由于产业经济政策的调整、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或其他一些主客观因素也将导致出现金融仲裁争议,且往往涉及争议金额巨大。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燕教授肯定了司法审判在促进金融创新与保持法律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以司法实践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四个金融审判案件为例,宋教授强调司法裁判需要在维护立法的尊严和尊重法律理论严谨性与适度保护金融创新之间保持平衡,为金融创新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刘新宇畅想了网络金融仲裁的美好未来。他设想,仲裁机构制定网络仲裁规则,技术方承建并部署网络仲裁系统和相关设施,同时与申请方进行网络对接,并经申请方授权与电子存证机构和存管银行开通接口,如此,仲裁委能够做到即时在线立案,精准身份识别,高效电子送达,并在无缝对接第三方数据基础上,引进人工智能批量在线书面审理消费金融纠纷。他认为,网络仲裁是消费金融纠纷解决方式中具有极大想象空间的一种机制,它的广泛运用或许还有较长一段路要走,但是,针对“现金贷”产品的网络仲裁试点无疑会为网络仲裁未来的大规模运用,提前积累宝贵的经验。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邹志强律师则从某类金融衍生品交易违约责任纠纷在《意见》出台前后的不同裁判思路为出发点,探讨了司法在《意见》出台之后对金融服务与创新的“监管”性意义与指引作用。他认为《意见》最核心的条款其实是第一条的表述,明确了保护、调整与打击的金融活动的具体类型与方向,凸显其价值判断内涵,由此可以预期在未来五年应该会出台更多、更具体的金融审判意见。司法压力测试应当成为金融服务与创新的必经流程。
随后的圆桌论坛由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刘蓉蓉主持。
浦东新区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李长坤,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周天林,大成上海办公室合伙人马朗围绕“金融交易创新与法律规则”、“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安全维护”两个话题展开讨论。
王鑫法官认为,金融创新对金融商事刑事案件审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鼓励金融创新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间,最重要是一个度的把握。金融审判创新的理念,就是对创新金融交易的行为进行引导规范,让金融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有价值引领,防控金融风险。金融案件审理要遵循金融规律,依法审理。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平等保护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利益的衡量与价值填补。
李长坤法官表示,除传统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外,最近几年金融领域高发的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等金融诈骗案件、证券相关犯罪案件等,金融从业人员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规范来开展业务。
周天林律师结合自己所主要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出发,表示金融管制的加强确实会影响到金融创新的步伐,这也促使金融从业者在做金融产品设计的时候会更侧重其中的合法和合规风险。
马朗律师对三合一的理念表示赞同,认为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领域共同考虑的思路不仅仅可以运用到纠纷发生后的审判程序,同样也可以运用到前期的风险预防措施中。
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作总结,他认为本次讲坛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上海金融法治领域举办的第一次大型研讨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会议,也是我们推进金融法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会议,对我们的国家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对实现小康社会建设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希望上海市法学会同广大法律实务界加强合作,共同携手推进上海法治建设、服务上海社会发展,发挥好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宁圣观察:本次讲堂同时也强调金融创新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制,并向我们分享了在金融案件的仲裁中存在的问题,如金融产品参与方的资格和合同效力问题、金融创新业务或产品的合规性与合法性、金融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与合法性以及违约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问题,通过讲师们的实际经历的案例让我们对上述问题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
金融和法治天然就是密不可分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而金融又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现金金融创新此起彼伏,涉及金融新模式的纠纷和诉讼在各地层出不穷,对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管理等新类型金融交易的案件,应严格按照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等法律规范,确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文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