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和力辰光披露了追溯确认股份支付事项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以前年度的定期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均进行了更正。公告中提及,“公司对2015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力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喀什辰力向郭敬明转让股份事项追溯认定为股份支付”。由此,可能有人认为这一家明星企业在上市进程中是否遇到了大麻烦。对比,和力辰光管理层表示,公司此时执行股份支付是合情合理、从审慎角度顺应上市监管要求的选择。
股份支付不会对和力辰光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分摊在三个不同的会计年度,追溯调整后,2013年营业成本增加58.85万元,相应净利润下降58.85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为1,139.90万元;2014年营业成本增加438.20万元,相应净利润下降438.20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为3,187.63万元;2015年营业成本增加3,361.11万元,相应净利润下降3,361.11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为6,019.41万元。本次股份支付对2016年及以后的利润没有影响,且股份支付仅为一项会计处理事项,和力辰光公司不需要真实支付现金,对于公司的资金及现金流没有影响,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之前原报表一致。因此本次股份支付的追溯调整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且对该非经常性事项执行股份支付政策体现了更谨慎的财务处理。
不执行股份支付可能构成上市障碍
从IPO监管政策来看,近期对拟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政策的监管要求趋严。通过查阅新近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资料,可以发现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公司不在少数,例如金博傲
在2015 年由于员工持股平台奥博合鑫对公司增资,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61.44 万元,导致当期管理费用大幅增加;乐歌股份(已过会,即将发行)在2016年度因员工持股安排确认了678.6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还有部分上市公司与和力辰光一样采取了会计差错更正来追溯确认股份支付事项,例如中欣氟材
对于2015年管理层增资事项原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对此会计差错采取追溯重组法进行了调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04.13万元,从而使得当期净利润减少了相应金额。这些公司执行股份支付政策后成功通过审核了。
过去,创业板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就是不执行股份支付。但是从2016年起,创业板全面执行股份支付政策已成为确定的事实了。2016年上会的北京硕人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被问及股份支付问题,但保荐机构认为不需要执行,这可能是导致其被否的原因之一。今年上会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被否原因之一也是未做股份支付。
在此背景下,和力辰光出于谨慎性和从严把握的考虑,对于过往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执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无异于增强了其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严谨性,符合现在IPO监管从严的精神,这对于未来上会审核预计会有所帮助。从近几年和力辰光披露的半年报和年报信息可以看出,这家公司业务上早已摆脱对郭敬明和乐视的依赖,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电影《冈仁波齐》和《心理罪》的成功也证明了和力辰光突出的业务能力。因此对于和力辰光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大可不必过度解读,其能否顺利通过IPO审核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