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由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内蒙古康园蜂产品有限公司“蜜巢”牌玫瑰蜜产品检验报告。
记者在2014年12月31日曾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验出由内蒙古康园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巢牌五种蜂蜜产品的葡萄糖和果糖含量不达标。日前,内蒙古康园蜂产品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产品质量整改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示已采取产品召回等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利益。
《报告》指出,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疏于管理,造成2014年3月16日生产的“蜜巢”牌500g的枣花蜜、槐花蜜、枸杞蜜、玫瑰蜜、蜂蜜一批次五种产品的葡萄糖和果糖含量不达标,已受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处理。公司决定向各销售公司、销售点发布《关于产品召回通知函》,自2015年1月3日至1月10日施行产品召回政策,购买了上述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小票、发票、包装就近到销售终端领认格品,公司按照1:10赔偿,并为其报销往返路费。
《报告》表示,公司已将不同批次的“蜜巢”牌枣花蜜、槐花蜜、枸杞蜜、蜂蜜、玫瑰蜜五种产品送至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抽检。中国经济网记者在由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中看到,五种蜂蜜产品的果糖和葡萄糖含量均已达到或超出国家标准值。
《报告》表示,内蒙古康园向广大“蜜巢”产品消费者真诚道歉,并承诺将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真实的产品。未来公司将对产品进行严格管理,从源头把握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l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