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出纳养情人挪公款240余万元 包养“90后小鲜肉”
为维持恋情,花了130余万元
在外包养了情人,杜某的开销越来越大。同时,她为了不让家中的丈夫生疑,她还给了家里110余万元用于改善住房条件和家庭开支,营造努力工作赚钱的假象。可是,这些钱从哪里来呢?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份期间,杜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公司每日的收银款结单、营业款解交单上减少现金收入、增加储蓄卡收入的方式侵占公司营业款人民币242.1514万元。这些钱,除了一部分用于家庭消费外,多数被杜某用于和情人陈某的娱乐、消费、投资经营。其实,早在2012年,因为不想维持这段畸恋,陈某提出分手,但杜某再三表示自己会养他的。为了留住陈某的心,杜某出手十分阔绰,不仅租房给陈某居住,还经常赠送价值数万元的黄金首饰,出资让陈某外出旅游,买进价值13万元的马自达轿车让陈某代步,甚至出资让陈某开店。
到案发时,陈某累计从杜某处获得130余万元“恋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