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市场研究人士/财经评论员 肖玉航
新华社瞭望智库特约研究员
目前A股市场的日成交量在万亿左右规模,深沪股市(含创业板2.8万亿,中小企业板6.4万亿)总市值已近40万亿元,可以说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中小投资人,其投资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将直接影响基切身利益。在规模化的市场交易面前,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也进入到陆续公布期,如何监管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已呈现在市场面前。
从历史上来看,上市公司年报问题不断,而近年随着杠杆重组家数增多,新上公司及创新利益机制不断,预计年报中的突出问题依然。无论是近期一些典型的财务造假案还是历史上的问题公司,由于处罚力度不足及退市挂钩有限、投资者理性程度不佳等原因,部分上市公司的造假动机较强,责任度明显不足。
由于我国对于年报挂钩退市等追溯性相对为弱且打击力度不足,因此笔者预计在重组与定向增发、PE+上市公司模式、新股利益关联等较为明显的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其依然会出现年报的突出问题,因此对于监管层而言,需要高度关注年报质量,对于其违法或出现重大欺诈、会计信息不实的上市公司,需要及时进行打击,以确保投资人利益与市场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
从市场层面来看,某公司财务造假假受罚,股价却出现大涨,上市公司也不承认。这在国际资本市场是非常鲜见的。因为T+0与无涨跌幅度的交易制度,随时可能产生投资者用脚投票,而市场化跌至1元下方而市场化退市,同时,我们看到,世界主要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非常严厉,有的直接退市,在处罚上保持了追溯性。近年近年来,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股市,还有我国的香港股市,都加大了财务造假或欺诈上市的打击力度。从典型案例来看,无论是多么知名的公司,只要发现有造假或欺诈,均将受到追溯性惩罚或直接退市。比如世界IT行业明星戴尔公司一名高管利用欺诈性的会计做账方法,使公司业绩达到预期目标,致使投资者蒙受很大损失,2010年7月同意支付给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1亿美元罚金。因SEC调查戴尔始于2005年,戴尔迫于压力于2007年承认错误,并重编2003年至2007年的财报。除公司被罚,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戴尔也被罚400万美元。操纵此事的高管凯文•罗林斯同样被罚400万美元,首席财务官詹姆士•施耐德被罚300万美元。
研究认为,目前中国股市投资者队伍不断增大,日交易量也突破了万亿规模,要净化股市,提升上市公司财务质量,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绝不能以时间来人为地“新老划断”,对于上市公司任何时期存在的业绩虚增、包装财务造假上市行为,都应坚持追溯性惩罚,同时要加紧投资者赔偿制度的配套建设。
不能不说,沪深股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欺诈案例的多发性,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现有的打击和惩罚力度远远不够,并且还忽略了追溯性惩罚,直接退市制度迟迟难以落实。一些公司近年来财务数据出现大起大落,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为粉饰造假造成的,有相当部分企业并非是受宏观经济变化影响较大的周期性企业。
观察市场发现,在2014年许多上市公司的重组是建立在杠杆化的重组之上,一些上市公司本以亏损股的真实存在于市场,然后经过资产注入,引入定向或非公开发行等机构投资人介入,其经营业绩突然发生逆转,而股价在二级市场闻风大涨,但重组复牌一段时期后,其经营业绩再一落千里,股价大幅度下跌,其间的变化在一个季报与中报期就出现极大的财务指标变化,这此即可能存在内幕交易与操纵股价的行为,在年报变化中需要引起监管层的大数据高度监控。比如某资源类公司,重组后每股收益2.96元,但复牌后大涨一个时期后,中报则每股收益变成0.01元,且预期2014年经营业绩不佳。因此对于此类重组类公司短中期出现的年报数据大变脸,监管层有责任对其进行大数据动态监控,并从中分析,如果是内幕交易与财务欺诈,应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及时性重罚,有的完全可以欺诈发行进行退市挂钩,因为重组增发本身也是发行股票的行为。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421家创业板公司业绩快报出炉,如果依据其动态PE来看,已高达82倍,而其净利润总体增长也仅22%左右,从相关上市公司股价运行来看,有可能其受到了近年新出现的PE+上市公司模式、市值管理等的推动。“PE+上市公司”模式派生出来的一些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比如此模式可能出现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现象,而如果PE机构与相关上市公司进行了市值管理协议,为了维护高股价或以高价格在未来退出股票,其有可能两者进行一个年报与经营数据的粉饰即财务造假。进而出现年报数据好看且推出大比例高送转来掩盖其会计信息不实与财务造假等。
尽管PE+上市公司模式形式创新,具有高度的隐蔽性,但如果监管层能在年报变化中运用大数据及年报信息历史变化对比、行业分析及市场轨迹等,完全可以从市场操纵、利益输送或内幕交易等方面进行重度打击。此前证监会指出,依据《上市公司收购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PE+上市公司’投资模式下权益变动、签订市值管理协议、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从时间因素分析此类犯罪的线索来看,对年报质量进行监管并及时分析,是监管层的重大责任,也是衡量监管层工作质量的关键指标,更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研究认为,市场交易量越大,股价越高的时期,不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力越强,而解禁期或重组类公司更为明显。对于此时期的IPO公司更是希望能够借此提高发行价。
总体来看,目前市场交易规模扩大的当口,也是投资者利益需要加大的关键时期,如何保证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的真实性,已迫在眼前。目前社会上体现出的到处股权投资、私募融资、挂牌及企业上市冲动等,或在注册制来临时,体现一个极速的股票供应链、利益链,因此年报质量投资人利益,也事关资本市场的健康,更是衡量监管者工作的重要指标。笔者认为,就目前市场规模化程度较强的阶段,年报质量格外关键,无论是大型公司还是新上的中小企业,其年报的真实性都事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需要加大财务造假与信息披露违规的重罚。
作者简介:资深市场研究人士,在国有企业、美资公司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多年,并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证券市场研究10年以上,多年来在国内外主流媒体发表财经、证券市场研究等近10000篇文章,具有国家证券执业一级资格证书,研究方向为市场经济与证券市场策略、公司研究,现任职融汇金融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