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电改方案,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2015年3月通过中发【2015】9号文正式下发,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新电改配套政策。9号文提出的亮点集中在“电价机制改革”、“售电侧放开”两点,而售电侧改革是一个庞大和复杂的命题,涉及的利益相关方非常多,并且与终端用户直接关联,对其讨论的热度远大于2002年中国电力的第一次市朝改革。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中国售电侧的放开意味着更多售电主体将进入电力市常从国际售电侧市场的发展规律来看,在电力市朝改革成就较为突出的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其改革重点之一便是在电力批发市惩零售市场上引入竞争,仅就德国来看,迄今为止,其独立售电公司已超过1000家。由此可见,中国本轮重点针对电价改革和售电侧开放的电力改革,可谓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在零售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售电侧市场,形成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售电市场,已成不可逆转之势。
一、新电改撬动传统售电价值链
前瞻产业研究院售电公司报告分析,2015年3-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系列与新电改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其中,关于清洁能源电价市朝、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输配电价格改革等政策,无疑都是在为售电侧的放开、新成立售电公司业务的展开铺设道路。前瞻分析预计,后续还将会有更多关于售电侧放开、电价改革的利好政策出台。
图表1:2015年3-8月中国新电改重要政策一览表
资料来源:政府发布文件前瞻产业研究院 在这一系列改革中,让各路资本最为关注的是9号文所提出来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逐步放开用户的用电选择权的政策。9号文中提出允许独立售电主体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这也就意味着原来由国家电网企业所垄断的售电业务,正式向9号文提到的如下六种售电主体放开。
图表2:新电改后允许六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
资料来源:电改9号文前瞻产业研究院 很显然,这意味着电网几家独大的垄断格局在售电侧将逐渐被改变,整个售电侧价值链将会发生颠覆性的改变。电网企业由原来的输配售一体化经营,将会慢慢过渡到只负责输配电业务,其盈利方式不再是获取电价差,而是获取输配电费用。而用户将会逐渐获得购电自主权,能够自主与售电公司协商电价。电价将会逐渐主要由市场反映和主导。
图表3:电改9号文正式实行后中国售电侧价值链的变化示意图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二、各路资本纷纷开设售电公司,逐鹿售电侧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售电公司报告粗略估算了中国全国的售电市场空间:根据中国电监会最新一次披露的《电价监管报告》测算,全国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492元/千瓦时,2014年全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52万亿千瓦时,策略测算全国售电市场容量为2.72万亿元;若剔除国家声明受到电价保护的第一产业及城乡居民用电,市场容量约为2.3万亿元。
2.3万亿元的市场容量以及中央频出的售电侧利好政策,引起了各路资本的关注和追逐。各类发电主体、新能源企业、微电网企业、节能服务企业、电力环保企业、电力工程企业等等,若能成为第一批脱颖而出的独立售电公司;就很容易成为业内领导者,分食到最大块蛋糕。
很多上市公司已成立了售电公司,积极进行售电侧的市场布局,如科陆电子、比亚迪、孚日股份、四方股份等民营上市公司积极运用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公司;而内蒙华电、桂东电力、粤电力、广州发展、申能股份、漳泽电力等发电公司也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售电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4:2015年3-8月上市公司设立售电公司的情况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前瞻产业研究院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售电公司分析报告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3-8月半年时间,中国全国新成立独立售电公司五十余家,各售电公司股东集中在电力设备、电力工程、发电企业、能源投资、节能服务等公司及其他来自电力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其中,广东、黑龙江、江苏、河南、安徽、山东、浙江、贵州、湖北等东部和部分中部省份新成立售电公司占比较大。在这些省份中,深圳市、湖北盛安徽盛贵州省都是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城市。具体的公司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前瞻分析预计,随着售电侧电改配套政策陆续发布,在未来两至三年时间里,中国新成立售电公司将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传统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因为其发电资产优势、特色能源优势及节能解决方案优势,将会在资本较量中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图表5:2015年3-8月中国不完全统计新注册售电公司情况表一(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前瞻企业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 图表6:2015年3-8月中国不完全统计新注册售电公司情况表二(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