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进行经济补偿的具体体现。当不确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人或受益人应该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而这种权利的获得,是保险人通过理赔工作实现的。
2017年2月9日,投保人赵某通过永昌县农商银行朱王堡分理处申请购买我公司幸福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3),保额为20万元,保险费400元,第一受益人为永昌农商银行朱王堡分理处,第二受益人为法定,保单于2017年2月10日生效。
2017年7月10日赵某家属通过团险客户经理报案,称赵某于7月9日在金昌市金三角市场彩钢棚工地务工时从棚顶坠落,当即昏迷,头部、胸部受伤严重,被送往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10日接到报案后,武威中支理赔人员快速向领导和分公司理赔老师汇报后及时展开调查并慰问客户家属。
随后,中支迅速开展理赔调查,先后前往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急救中心,面访抢救医生了解到2017年7月9日11时赵某由市医院“120”送至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急诊科就诊,CT检查提示颅骨粉碎性骨折,耳、鼻、口处均有鲜血流出,右侧第1-10肋骨骨折,肺部有血气,给予输液、供氧输液后抢救了约40分钟,赵某就停止了呼吸。前往金昌市金三角市场彩钢棚工地了解到,7月9日赵某在工地搭建彩钢棚过程中不慎从棚顶坠落,当时头部着地,胸部也严重受伤,被工友送往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抢救,因赵某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已清理,工友提供了5张事故照片。根据事故照片、抢救医生描述情况来看,客户赵某意外事故情况属实,符合条款约定 的保险责任。
8月10日永昌农商银行朱王堡分理处提交资料申请理赔,系统受理后仅用4天时间就完成了结案工作,中支负责人蒋鹏与理赔人员、团险客户经理驱车前往永昌县农商银行朱王堡分理处现场理赔,公司这种诚信服务、快速理赔、客户至上、一诺千金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朱王堡农商银行全体职工及出险家属的高度赞许,彰显了我们幸福人寿崇高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客户家属向公司赠送锦旗。
理赔现场,中支负责人蒋鹏代表中支对出险家属表达了深切慰问,高度赞许农商银行朱王堡分社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信赖,并表达了进一步深化合作意向,农商银行理事长对我公司快速理赔、诚信服务进行了高度赞扬,并表示将继续深入推动和我公司的战略合作,同时希望我公司继续在企业发展、支农惠农、扶贫开发等领域做大做强业务规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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