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1日,改革后的上海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委员会主任刘晓红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范铭超,副主任孙海华、陆春玮、俞涛和委员叶青、张页、季卫东、周杰、俞卫锋、钱琎、季诺等在沪委员会成员现场参会,杨良宜、安娜·曼塔库、芮安牟等3名境外委员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
会前,刘晓红主任分别向3名境外委员展示了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其颁发的聘书,转达了市政府对他们愿意为上海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谢意。
会议运用语音识别、人工智能同声翻译等新技术,实现中文英文、线上线下和远程化无纸化高质高效进行,依次审议了《上海仲裁委员会章程(修正案)》、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机构设置、人员薪酬、秘书长人选、仲裁员换届、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人事薪酬及绩效委员会人选名单等多项制度和议案。来自境内外15名委员会成员对相关议题充分交流、热烈讨论、积极发表意见。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仲裁委员会章程(修正案)》、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和议案,决定聘任陆春玮同志为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决定设立上海国际仲裁学院(SHAC-Academy)和上海国际仲裁创新研发中心(SHAC-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并分别由委员会成员、国际著名仲裁员杨良宜先生和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俞涛教授担任主席。
此外,全体委员会成员围绕“Smart Arbitration, Sustainable Arbitration, Shanghai Arbitration(智慧仲裁、绿色仲裁、上海仲裁)”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俞涛、俞卫锋、季诺等委员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对智慧仲裁、绿色仲裁的发展路径提出意见、建议,杨良宜、安娜·曼塔库、芮安牟等3名境外委员以全球视野、国际眼光、专业视角,围绕3S主题发表了独到见解,观点中西融合,气氛热烈融洽,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指出,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化改革工作。改革后,上海仲裁委员会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成为由市政府依法组建、市司法局登记管理的常设性仲裁机构,作为非营利法人独立运作,实行以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新一届委员会的成立和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在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上海仲裁委员会揭开新篇章、开启新征程。上海仲裁委员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体制松绑、机制做优、队伍做专、业务做强”改革要求和本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精神,坚持法治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国内引领和国际知名的一流仲裁机构,助力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