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新政”助力估值回升 荐7股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佚名 2015-11-12 1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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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启新股发行
2015年11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宣布:1、证监会将恢复新股发行审核会议,合理安排审核进度;2、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预计需要两周左右的准备时间,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3、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履行相关修订或制定规则程序后公布实施。
“后付费”为亮点,新政呵护市场情绪
相比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而言,新政中“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为一大亮点,将打新资金由“预付费”改为“后付费”,而且市值配售方式不变,这在解决卖老股打新股问题的同时,避免了巨额打新资金对市场的冲击。同时,“后付费”制度下,将出现由于投资者未缴款而导致的少量余股,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新股仍是“稀缺品”,反而有利于增厚投行业绩。
综合来看,管理层选择在按现行制度逐步消化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的同时,推出IPO新政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对目前市场情绪的呵护。主因在于,新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IPO正式重启仍需首发办法、承销办法等配套规则修订完毕,为后续管理层观察市场反应,根据市场反应调节首发节奏,提供了应对空间。预计IPO有望于2016年初重启。考虑到征求意见时间周期在1个月左右,且根据证监会IPO发审相关规则,IPO申报企业财务数据有效期为“6+1”,即正常情况财务数据有效期是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1个月,预计IPO有望于2016年初重启。
恢复直接融资功能,助力投行业绩提升
短期而言,年内28家公司将分批发行,对应上市券商收入弹性居于前三的为长江、国海、山西。
中长期而言,存量IPO项目上市,助力投行业绩提升。23家上市券商目前合计已上报IPO项目数量为353家,参考2015年已发行企业7.6亿元的平均募资规模及占首发募资6.4%的费用率,假设未来2年全部上市,对应年化首发发行费用预计为86亿元,参考上半年整体投行业务54.41%利润率,预计贡献年化投行收益为47亿元,占2014年上市券商合计归母净利润的7%。我们综合考虑上市券商投行、自营、定增、员工持股、回购、流通市值等因素,对上市券商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5的是招商、山西、国信、海通、兴业。
投资建议:估值处于历史中位,仍具备上行空间
长期而言,“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提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证券公司作为直接融资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将充分受益于证券市场整体扩容趋势。短期而言,1)业绩方面:随着成交金额、两融、股指等市场环境持续回暖,经纪、资本中介、自营等业务表现有望环比向上,券商高贝塔吸引力凸显;2)估值:参考最新三季报数据,目前大型券商2015年PE估值位于12-15倍,PB估值位于1.7-2倍,处于历史中低位,仍具备上行空间。维持证券行业“买入”评级。
推荐标的:高弹性、事件驱动、优质低估值券商:1)高弹性:东吴、东方;2)事件驱动:国元、招商、国金;3)优质低估值:华泰、海通。
风险提示:降杠杆可能导致成交金额萎缩;投资环境变化影响自营业绩。(广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