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用友政务总裁范斌成第一时间参与了政策解读,相关稿件刊登在中国会计报头版头条。
范斌成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解决了以往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统一问题,更有利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国际接轨,为打造高效政府、透明政府提供了操作上的优化指引。
以下为中国会计报头版头条刊登的原文:
业界点赞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改革又迎“里程碑”
作者:宫莹、李一硕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旨在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业内人士高度评价《制度》的出台,称其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使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又迎来一座“里程碑”。
包含多处重大变化与创新
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基本上形成于1998年前后。在施行多年后,业内专家和相关部门感觉到,在新形势下,必须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进行改革。
对于其中原因,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时表示, 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完整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另外,因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造成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
因此,《制度》的发布正当其时。“这使得政府会计多年的研究成果得以应用于实践,同时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为编制政府预算的决算报告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打下了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王彦说。
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珍红认为,原有政府会计研究大多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受托责任进行分析,而从《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基于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等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拓展在政府会计改革领域得到了体现。同时,对实务界来说,这是一项重大的会计改革——《制度》既立足国情,又借鉴国际经验,同时注重改革的成本效益原则和重大风险控制原则。
通过《制度》原文可以看出,《制度》继承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当前政府会计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发展方向,有不少重大变化与创新。
“除了《制度》的灵活性、统一性,值得一提的还包括《制度》填补了某些政府会计核算的空白,建立了预算会计的可核查复式核算,同时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收支。”王彦说。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总裁范斌成表示赞同上述观点。他注意到,《制度》设置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预计负债”等会计科目,使得这些长期以来没有在政府会计报表中反映的资产和负债得以规范核算,填补了政府会计核算的部分空白,有利于反映政府的“家底”。
“二元”结构制度设计获好评
《制度》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具体体现在“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
“我认为,‘二元’结构的制度设计是《制度》最大的亮点。《制度》选择的‘增量改革’,是一种低成本的改革方案。”陈珍红说,“二元”结构的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基储会计要素、会计计量属性、财务报告等方面体现了“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的思路。这种设计理念吻合当前我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性,体现了平稳过渡的要求。
在王彦看来,《制度》构建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会计核算模式,源于政府会计的多元目标。
政府会计既要提供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又要提供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会计核算采用以满足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目标为主的“五要素”会计核算模式。2011年以后,对“五要素”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了改进,通过增加了“双分录”核算。
“即便如此,‘五要素’会计核算模式仍难以兼顾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和财务状况信息的双重目标要求。《制度》采用‘八要素’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对分开的模式,屏蔽了这两种目标、核算基础不一致的会计核算间的相互干扰,较好地实现了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和反映财务状况信息的双重会计目标要求。”王彦说,此外,《制度》的“八要素”会计核算还增加了权责发生制的费用核算,这为核算政府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提供了前提,为将来实现满足反映政府单位工作绩效情况的会计目标做好了准备。
除此之外,《制度》还有不少值得点赞的亮点。范斌成提出了《制度》对政府财务状况反映的全面性及可比性。
“通过统一不同部门原有的行业专项会计制度,实现了政府财务资金使用的统一口径核算;通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结合,实现了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通过基建会计的并账,实现了大额基建支出游离于财务统一管理的改进等。”范斌成说,《制度》的出台,解决了以往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统一问题,更有利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国际接轨,为打造高效政府、透明政府提供了操作上的优化指引。
信息化等手段助落实
《制度》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时表示,各单位要结合《制度》内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及生成的会计信息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规定。
对此,王彦建议,各单位要按照《制度》做好会计信息系统的升级准备。同时,在按照《制度》对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升级的同时,将单位的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采购销售合同管理系统、债务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各单位应充分发动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借助财务软件公司的力量,帮助本次制度相关内容的调整,另外也要充分借助各地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的力量。”陈珍红说。
范斌成建议,应通过仔细研读政策,领会政策实施内涵,也可以借助外界的培训,比如信息化技术厂商的系统培训,掌握编报要领。
除了信息化方面,王彦还就其他方面的准备提出建议:一是做好尚未记账资产、负债的资料准备。二是根据新制度拟定本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三是对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制定分类标准,界定共管公共资产的范围及边界。四是做好对会计人员进行新制度知识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