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首批公司出现重大纰漏
全通教育主营业务将为零(之一)
2013年12月4日,深圳市教育局下令,校讯通不能收费,校方违规将追究校长责任。有业内人士分析,相信这一禁令将深刻影响校讯通的行业格局,后续各地方教育局有模访执行的可能。
这对于前脚已踏入资本市场的全通教育而言,是重大的行业风险,它的主营业务就是校讯通。《投资快报》记者查阅其申报上市的公开资料发现,公司方面并没向投资者阐述这项重大的经营风险。
有关专家表示,校讯通不收费将是大势所趋,这样绝大部分依靠校讯通收费的全通教育将会巨额亏损甚至面临退市。其风险比万福生科 (
30026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ST大地 (
002200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不知要大多少倍。管理层如果允许这样公司上市,将会对“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自扇嘴巴!
校讯通收费突遭禁令 整个行业掉进冰窟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教育局已于去年12月下禁令,要求各区教育局督促学校敦促相关服务企业做好退费工作,对仍违规使用校讯通相关服务的,一经查实将予严肃追究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也就是说,校讯通不得再通过布置家庭作业、发布学生在校情况、考试成绩等通知功能收费,相关退费也正在进行当中。深圳教育局还督促相关学校尽快退费。
据悉,去年12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依法对三家被立案的校讯通企业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各罚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明确表明态度,只要和教学内容相关的校讯通业务,均不能向家长收费。
2013年12月4日,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家校沟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学校发送的包含各类教育教学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的通知类短信,相关费用由学校纳入预算,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而包含校讯通之内的其他个性化信息服务,由家长自愿购买自行支付服务费用,并强调学校不得代替家长与相关服务企业签订由家长付费的相关信息服务合同,不得代服务企业向家长收取“校讯通”及其他各类服务费,学校也不得参与任何推广和定制,对仍违规使用校讯通相关服务的,一经查实将予严肃追究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老师发短信赚话费 家长付费运营商分成
这消息,对于校讯通整个行业而言是深重的打击。一名业内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目前整个行业正处于动荡期,相信深圳市教育局这一禁令将起到示范效应,后续各地方教育局有模彷执行的可能。
一名在广州市任职的教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反映,老师每发一条短信,经营校讯通的企业向其返8分话费,如果班上有30位家长加入,每发一条就有2.4元话费返还,也就是说,每位老师每天发一条当天作业的短信,他们一个月的话费基本不用交了。
该老师还坦言,作为班主任,其实一个学期大约发4、5条短信通知(主要是成绩或收费)就行了,一般的老师需要发的信息更少了;但为了推广业务,校讯通的业务员经常在办公室催老师发短信,实际上,老师发更多的短信只是为了赚话费。
正因如此,校讯通的业务一度让家长质疑,这本来是一项属于学校教学义务的工作,现在却演变成为一个收费的项目。
《投资快报》记者向不同家长了解到,电信运营商每月向家长收取6元至10元不等的服务费。然后,电信运营商再跟全通教育这类运营机构分成。
因此,从深圳市教育局的新规看到,学校发送的包含各类教育教学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的通知类短信,相关费用由学校纳入预算,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捆绑向家长收费,相信这是未来行业整治的一个方向。
主营业务将几近为零 经营风险却未予披露
而这一行业格局突变,首当其冲影响到前脚已踏入资本市场的全通教育。
在全通教育的招股书中,尽管对于教师劳务支出作出了很详尽的解释,但实质只是一种“回扣”的方式,希望通过奖金的激励带动起老师推广公司产品的积极性。
资料显示,在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上半年,公司方面的教师劳务支出分别为824.64万元、1064.27万元、791.65万元、410.05万元。
全通教育主要从事家校互动信息服务,简单说,就是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与学生家长提供沟通互动的校讯通服务。近年来,家校互动信息服务收入占全通教育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90%。
全通教育2010-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的收入情况显示,广东区域收入占比分别为 72.43%、64.97%、62.79%和58.94%,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值得关注的是,深圳教育局的这一新规,将最直接影响到整个广东省的校讯通行业,首当其冲的全通教育主营业务将面临收入为零的尴尬境地。
上述业内人士透露称,今年全省都将把校讯通替换成广东省校园安全平台,每个学校的班主任将全部重新培训,未来此项服务恐怕难以依靠短信收费谋利。
上述人士还表示,该行业的短信服务模式已过时,业务主要依靠销售员去跑一个个学校客户,依赖于学校决策者的私人关系,这样很容易滋生寻租的空间,这也是深圳教育局严令整改的原因。
对于全通教育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经营风险,应当向投资者客观阐述,但《投资快报》记者未能在其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查到相关说明。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