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中心发展迎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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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的建设将为各地航运中心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秘书长真虹表示,自贸区航运领域的政策突破将对上海航运中心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013年,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在自贸区内允许外商以超过49%的投资比例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船舶管理公司,中资方便旗船可以从事沿海捎带业务等成为最大亮点。
“上述政策可以提升外资公司进入中国的方便程度,对于外商的投资便利性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虽然对外资的吸引力还有待市场的进一步反应,但外资在中国经营的自主权,包括管理人员的任命、船籍设定等的自主权得到释放,对于外资船公司来说是一个突破。”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市场分析部副主任周德全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
天津滨海新区提出,将全面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四项创新试点,继续深入探索租赁业准入政策、税收政策、融资渠道、租赁资产交易等,建成国际航运融资中心,推动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
宏源证券研报认为,长期而言,自贸区肯定利好外向型经济,带来客流和货流的积聚作用,带来港口景气和盈利能力的双升。短期来说,从上海自贸区经验来看,自贸区的设立和推进对土地价值升值的推动作用巨大。
华泰证券分析师表示,自贸区直接的刺激作用就是转口贸易大量增加,从物流的角度大幅提升相关港口的货运吞吐量,随着我国自贸区贸易自由和金融自由的双层推进,港口吞吐量必将再上台阶,受益的港口包括上港集团、深赤湾、盐田港、珠海港、天津港、重庆港九等。
中国海运(集团)副总经理黄小文此前表示,自贸区为航运企业发展带来三方面的创新效应:一是政策推动下的制度红利效应,如航运指数衍生产品交易、外轮捎带等;二是自贸区创新平台下的聚集效应,如金融贸易等领域的开放,外商管理负面清单等;三是自贸区内航运创新的溢出效应,创新航运发展制度和模式提供了溢出效应,可将模式推广到区外的企业。
上港集团高管认为,从港口业角度出发,自贸区带来的最大效应是提高港口进出口货量以及相关产业链的整体升级。一方面,优惠政策刺激了口岸的进出口贸易,带来港口中转货增量;另一方面,自贸区将有效带动长三角地区出口加工、贸易、服务产业的发展,更大程度地发挥上海港交通枢纽的优势,加快上海港从传统腹地型港口向综合服务类港口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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