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网财经7月22日讯 昆药集团
22日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30日发行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昆药债”)将于2016年7月29日支付自2015年7月29日至2016年7月28日期间的利息,据测算此次共需支付利息1284万元。
公告显示,根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15昆药债
期限5年,债券票面利率为4.2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公告称,按照《2015年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5昆药债的票面利率4.28%,每手“15昆药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8元(含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昆药债持有人。
公告还指出,对于持有15昆药债公司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根据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