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得到全球主流国家的一致认同。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新能源汽车对中国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截至2015年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产业链上各个领域的高速增长,无论是整车、电机、锂电池,还是充电桩领域都蕴藏巨大投资机会。其中,充电环节对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来十年充电市场:空间大 有钱赚
在新能源汽车增长带动下,充电行业保持高速增长。《中国制造2025》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年销量突破10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300万辆;到2020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市场占有率80%。
随着整车销售放量,产业链关键领域同样将迎来6年10倍的发展空间。其中,充电桩已维持高速增长,2010至2014年充电桩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45%,充电站复合增长率约70%。按照《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5年左右,在20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将建成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满足电动汽车大规模商业化示范能源供给需求。而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仅建成充电桩2.8 万个、充换电站723座,建设速度远低于规划目标,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可见,加快充电站发展迫在眉睫。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落后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因素,未来政策加码是必然选择。近期充电扶持电价、服务费和建设奖励机制相继出台,后续建设规划和补贴等重磅配套政策也有望落地。如果以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为前提,假定2020年充换电站/充电桩数量分别达到1.2/450万座(台),则此目标为2014年存量的17/160倍。以充电桩均价2万元/个、充电站200万元/座计算,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近千亿元,充电设备制造商将率先受益。
同时,根据相关研究文献,从充电站运营效率最优化和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效率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每100公里公路需建设4座充电站,每座充电站需有25个充电桩(成本约250万元)。按照目前我国公路435万公里的总里程计算,大约需要4350亿元的总投资规模。另一方面,再加上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和家庭自用充电桩的投资,充电桩市场的投资有望达到万亿级别。
对投资方来说,电站建设也有利可图。100万元投资的小型充电站,在大工业电价0.78元/度、充电服务费0.6元/度、日充电时间16小时的假设前提下,对平均30kWh车型约7年收回投资成本,投资回报率约12%至13%,对社会资本来说有利可图。此外,以充电桩为入口覆盖充电、广告、保险、金融、售车、4S增值服务及汽车工业大数据应用等,才是对充电桩较全面的商业价值认识。按照规划,若2020年全国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新能源车,充电网络利润空间为558亿元,其中充电服务费325亿元,增值利润空间233亿元,市场占有率30%以上龙头公司可以达到超千亿市值。
支持政策已出台
目前,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出台大量政策支持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作为解决全球气候和环境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得到全世界主要国家的认可。
根据相关预测,2015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将达到110万辆,2020年将达到690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44%,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空间巨大。在全球范围内电动汽车发展提速的同时,国际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也驶入快车道。美国、英国、日本等政府对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采取了刺激性的补贴政策,极大地推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当前,发达国家的充电设施较中国更为完善,尤其是快速充电网络的建设。不过,国内充电设施扶持性电价也已出台。2014年7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2014年1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此外,各省市也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标的怎么选?
充电桩指数的市场表现
从A股市场表现来看,充电桩指数变化区间在约[75%,455%],表明在二级市场投资充电桩行业将会大概率获得超额回报和绝对收益。2010年6月 1日以来,充电桩指数最高涨幅达到3倍以上,走势与创业板类似,但是整体幅度和高度强于创业板,代表了新兴产业得到投资者认可;充电桩指数远远跑赢上证指数,代表了经济发展的新领域在资本市场获得认可。
充电行业投资逻辑
电动汽车充电方式主要分为两类:充电和换电。充电分为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需要充电桩和建设充电站;换电即将整车电池进行更换,需要建设换电站。短期来看,充电站比充电桩重要,因公交车充电站现在使用率最高,在电价成本明确后,公交车充电站运营企业受益最大。
充电桩:充电桩一般采用额定功率7kW以下的交流充电模式,优点主要体现在硬件和占地成本低,并且充电时对电网的冲击小,电动汽车的充电时间为4至6小时,有利于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充电站:主要为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及公用车充电,由充电桩、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等组成,既可以提供常规慢速充电,也可以提供快速充电。慢速充电也采用充电桩,快速充电需要功率较大的非车载直流充电机,额定功率可以达到200kW以上,充电时间可以控制在一小时内。尽管快速充电时间短,但不仅影响电池寿命,还会对电网造成较大的冲击,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因此,充电站快速充电主要起应急作用。
换电站:主要由电池拆卸安装设备和电池存储仓库组成,为用户提供更换电池和电池维护服务。通过直接更换车载电池的方式补充电能,时间与燃油汽车加油时间接近,换电方式最为便捷。但是需要电动汽车和车载电池实现标准化,而且换电过程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换电站可以建在充电站,也可以单独设立,相比充电站占用场地面积小。
充电桩不仅仅是“充电”,目前的充电市场正处在快速扩张阶段。由于充电设施具有稀缺性,刺激着各方抢桩布点。各自的商业模式也都在探索之中。目前,充电桩的盈利模式测算基于“充电电费+服务费”。但是从长远来看,充电设施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成为大数据的入口,或者说“车联网+桩联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结合点。能源互联网下,充电站经营上有望从单纯的充电服务向数据服务、信息服务等模式转变。充电桩将来可能形成的商业模式包括免费提供充电系统及终端、收取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经营、分时租赁、4S增值服务、电子支付以及云联网云平台等。
重点关注公司
万马股份:已完成杭州、北京、山东、河南等省市的充电运营布局,预计2015年合作城市和省份达10个以上,充电桩数量超万个;与IES合作打造充电桩的旗舰品牌;爱充网采用开放模式打造充电市场中的“淘宝网”,吸引社会零星充电桩加入;在之前的充电桩招标中市场份额超10%;预计万马股份2015年电缆业务同比增长40%-50%,且2016年与2014年相比将可能实现翻倍。
特锐德:有完整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产业链,包含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充电设备、充电运营和新能源汽车媒体。特锐德目前已在14个城市建立了汽车充电合资公司,从目前来看,已经是建立合作城市最多的公司,公司计划2015年底和40个以上城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并成立合资运营公司,2017年底完成占领全国50%的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的战略布局;预计特锐德2016年的箱变业务收入与2014年相比增长70%以上。
奥特迅:最纯正的充电桩设备制造商,侧重于硬件制造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成为少数有能力为国网系统提供充电设备的A股上市公司标的;尽管目前充电设备销售收入在公司整体销售的比重并不大,但却是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目前公司组建了四个相关的实验室,且在奥特迅的定增方案中,2.53亿资金投入深圳市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1.37亿投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研发及扩产项目;随着奥特迅作为充电桩产品提供商地位的稳固,公司也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充电网络运营中。
易事特:引人关注的新兴之秀,依托UPS拓展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桩领域,易事特既是先行者又是后来者,与奥特迅相似,易事特作为电源领军企业积累了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和客户优势。由于新能源车充电设备的潜在客户和UPS有很大的重合性,易事特在该领域的拓展可以依托全国现有的206个UPS销售体系,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成本。同时,易事特也确立了独特的“第三方运营”商业模式——易事特负责牵头组建运营公司并为项目所需车辆提供先行购臵;为用车单位提供融资方案;包括充电设施在内的设计和建设;充电运维服务等。易事特在东莞的项目为联合投标,其中易事特为投标主体单位,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作为联合参与投标单位,以上公司都是“广东东莞新能源车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未来易事特牵头成立的联盟将承担整合东莞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的职能。
普天新能源:4年建立中国最完善的充电网络。中国普天的充电桩业务依托于子公司普天新能源,目前并未上市。作为邮电部的工业总公司,国有企业背景带给普天独特的优势。普天新能源是目前除了国家电网公司之外,唯一拥有售电牌照的企业,已建立我国最大最成熟的充电设施网络。普天的充电桩业务已经形成规模,在深圳四年时间内投入了5个多亿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2014年完成了超过1亿度的充电量,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超过亿度也是规模最大的充电设施网络,2014年公司充电站收入7亿元。在商业模式上,普天采取了整车租赁、刷卡消费、智能管理的创新方式。在这个模式下,由普天购买电池,租赁公司购买裸车,用车单位向前两者租赁,将电池费用从整车费用中剥离出来。在2014年底,该商业模式已产生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