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医闹等行为须从制度着手
字体:小 中 大中金在线微博微信加关注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大咖盛宴与你共享!马上加入
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自今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对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
近年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与医疗资源持续紧张的矛盾日渐突出,由此衍生出一系列诸如“医闹”、“医托”、“号贩子”等医疗行业乱象,其恶劣影响早已超出医疗行业范畴,甚至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形成不利影响。
正因如此,本次《方案》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这无疑对外释放了强烈的积极信号,即国家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严令禁止。
按照《方案》要求,对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该承认,禁令一出,在表明官方整治决心的同时,对“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确能够发挥威慑作用,但是,一旦专项行动到期退出,类似行为就极可能死灰复燃。
而之所以医疗行业能够衍生出诸如“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正是因为该类行为有利可图。这甚至导致涉事者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铤而走险,只为从中牟利。
“医闹”,专指受雇于患者及其家属,采用一系列不正当违法手段争闰正当或不正当的权益。当前,对于诊疗行为导致的相关纠纷,“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现象十分普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社会看待医疗纠纷的态度。
不能否认,一部分患者确实遭受了非正规诊疗行为带来的伤害和损失,而苦于没有正当渠道争取利益,无奈只得转寻“医闹”群体帮忙争取正当利益。同样,也有一部分群体自以为遭到非正规诊疗损失,而故意联系“医闹”以打、砸、抢等极端手段“惩治”院方,其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中,“医闹”群体不仅可以拿到雇佣方的佣金,或许还可从院方赔偿金中提让处费。
而对于“医托”和“号贩子”,不言而喻,其正是利用当前医疗资源紧张的特点谋取私利,比如通过各种手段将病人和患者“领”到其所依附的医院和医生那儿去,并因此从医院和医生那里享受相应好处费用。这里绝不可忽视和排除“医托”和“号贩子”群体中存在与院方诊疗人员相互勾结、利益分赃的成分。
在记者看来,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单纯采用严打手段尚不足以从根本上消除这类行为的存在,还必须从制度层面着手,循序渐进地推进医改大计,从根本上缓解民众就医和诊疗资源相对稀缺的矛盾。
当然,这还需要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资源均衡分布、转诊诊疗制度逐渐覆盖等综合手段的配合实施,可谓任重道远。
现阶段,从制度层面着手则重点在于相关协调机制的完善,比如,本次《方案》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力争2014年底覆盖75%的县级行政区域。
同时,《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不难想象,一旦畅通、透明、便捷调解体系得以建立,患者及其家属的相关合理诉求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解决,辅以医疗保险制度的更趋完善,势必将使“医闹”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无处遁形。
好消息!还在为选择留学院校而苦恼吗?还在为复杂的移民申请流程而心烦吗?818出国网微信号汇聚最新的出国资讯,提供便捷的移民留学项目查询和免费权威的专家评估,为你的出国之路添能加油!
微信关注方法:1、扫描左侧二维码:2、搜索“818出国网”(chuguo818)关注818出国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