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30日发布声明称,爱尔兰过去十余年间允许美国苹果公司支付极低的税收,违反了欧盟国家救助规则。欧盟要求爱尔兰追回苹果在2003-2014年期间未正常支付的税收,含利息在内最高为130亿欧元(约合145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物的委员维斯塔格尔表示,欧盟成员国不能有选择的对一些公司给予税收优惠。2003年时,苹果在爱尔兰所需缴纳的税率为其欧洲业务盈利的1%,到2014年这一比例大幅下降至0.005%。欧盟委员会认为,选择性的税收优惠令苹果相比于其他企业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据欧盟委员会的文件,苹果在爱尔兰注册了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苹果销售环球公司和苹果运营欧洲公司,苹果在欧洲的全部销售都计入这两家公司,而不是计入产品实际销往的国家。上述两家公司每年都向苹果美国总部支付用于研发的费用,2011年时这些费用约为20亿美元,2014年显著增长,其支付的费用占到苹果在美国全部研发费用的一半以上。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苹果在爱尔兰税务问题的调查已经持续了三年。上周美国财政部层表示,欧盟委员会推翻成员国税收政策的做法可能会使该委员会成为一个“超越国家的税务机构”,布鲁塞尔在调查涉及美国公司的多起案件中采取了多重标准,这些处罚决定可能会带来“深层次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