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将是中国乃至世界公司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4月,腾讯控股的市值进入全球十大公司行列;6月,阿里巴巴冲进前十,几天时间后冲到第7。11月21日,腾讯控股收盘时的市值逼近5200亿美元,超越Facebook,成为全球第5大市值公司。
11月21日美国时间开盘前,全球十大公司依次是:苹果(8727亿美元)、谷歌(7076亿美元)、微软(6367亿美元)、亚马逊(5427亿美元)、腾讯控股(5228亿美元)、Facebook(5194亿美元)、阿里巴巴(4813亿美元)、伯克希尔哈撒韦(4474亿美元)、强生(3706亿美元)、埃克森美孚(3413亿美元)。
由于腾讯控股和阿里巴巴分别是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可以说,它们的市场价值是全球投资者用脚投出来的。在未来三到五年时间,它们有希望挑战全球市值榜的前三甚至是第一。
中国持续高成长的巨大经济体量,以及中国在互联网领域得天独厚的人口红利,正在造就两个奇迹:
从基础产业的角度,在以销售额计算的世界财富500强中,中国公司已经有115席,而且占据了2、3、4位(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石油)。
1995年,日本大企业在世界500强中有149家,2017年只有51家,也就是说过去22年时间,2/3数量的日本公司不见了;2002年,美国大企业在世界500强中有198家,2017年为132家,也就是过去15年时间,近1/3数量的美国公司不见了。它们不见了,谁来填补它们的位置呢?1994年,中国大陆在世界500强中有3家(中国银行、中化集团、中粮集团),1999年有6家,2002年有11家,2017年有109家(注:还有6家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企业也是500强)。
从数字新兴产业的角度,在以市值计算的全球已上市互联网公司中,除了腾讯和阿里,百度、京东、网易也都可以进入前十名。而在未上市的全球独角兽企业中,滴滴出行、小米、美团点评、陆金所、今日头条、大疆等也可以进入前十名或十名左右。
这真的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商业景象:在基础产业中,国有主导的央企有希望成为19大报告中所说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在新兴产业中,民企主导的新经济公司在很多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最前列。考虑到中国的增速依然位居全球主要经济体之先,无论是国有还是民有,中国公司依然保持着充沛的潜力。
在人类近现代的商业文明史上,每个地方和每个时代,都有杰出的企业家。但是总有一些时代,某些企业家特别幸运,他们由此成为历史性、世界性的标杆,而且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被超越。
以个人财富占当时的国家经济总量来计算,美国历史上最富有的三个人是石油大王洛克菲勒、钢铁大王卡内基、航运与铁路大王范德比尔特,前两人都出生在1830年代,而他们这些人的财富之所以冠绝历史,后来无法超越,是他们的创业与发展,赶上了美国南北战争后统一市场开始形成、深度工业化加速、美国经济由大到强的黄金机遇期。石油、钢铁、交通网络,在那个时代的作用,大概就相当于今天的数据和互联网。
19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美国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洛克菲勒旗下的标准石油公司在巅峰时曾垄断全美30%的石油产量、85%以上的炼油工业和油品、90%的油管运输生意,连今天1桶石油42美制加仑的标准也是洛克菲勒确定的。在如此巨大的基础产业里有如此高的控制力,这就是洛克菲勒财富传奇的谜底。
中国今天的人均GDP还只有美国的15%左右,如果中国未来能够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中国公司的规模、市值继续倍增是顺理成章的事。腾讯和阿里这样的公司成为一两万亿美元市值的公司,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在某种意义上,马化腾、马云是中国大时代、互联网大时代、巨量人口红利的产物。在我看来,如果他们能够善待时代,把握好自己和时代的关系,他们在中国商业史上的地位将是历史性的,在相当长时间是无法超越的。
马化腾、马云不是神,当他们点点滴滴起步创业的时候,他们不过是普普通通、愿意努力的平凡的人。是这个时代,是中国红利,是亿万用户实时反馈的驱动性和校正性作用,让他们一天天聪明起来,远大起来。他们赋能于万众和百业,同时,他们的力量也是被这个时代和用户赋能的结果。
腾讯控股和阿里巴巴、马化腾和马云能够走多远,既取决于他们的努力,也取决于我们这个时代所能给予的空间,取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落实程度。
从美国的历史来看,对新兴经济发展的宽容度要高于对基础行业的宽容度。1911年,美国联邦政府控告标准石油公司垄断石油业,标准石油公司被拆为34个小公司;1945年,美洲铝业公司被控垄断铝业市场,被强制拆散;1984年,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被控垄断电信行业,解体为7个地区性公司。
与此同时,1970年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因在大型电脑硬件、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三大领域的支配地位被控垄断,但打了12年官司,里根就任总统后,着眼于科技进步和发展信息产业的考虑,联邦司法部撤消了起诉。上世纪末,联邦政府和19个州联合起诉微软用操作系统捆绑浏览器,司法部一度提出要将其分拆,但2001年6月联邦上诉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理由驳回了联邦地方法院的初审判决。上诉法院法官认为,微软处于垄断地位是事实,但由于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需要标准化,所以垄断实际上是一种很难避免的现象,如果垄断者不是微软,也可能会是另一家厂商。与此同时,上诉法院判决,微软滥用垄断地位与一些电脑销售商签订排斥竞争的合同、打压苹果和Java软件开发商的商业策略是违法的。2001年9月,司法部发表声明,不再要求以拆分方式处罚微软,而微软也同意政府对其今后的经营行为实施一些限制措施,停止违法的商业运作。最终微软避免拆分之劫。
在马化腾和马云的世界里,从今天他们依然如此强烈的创新与扩张冲动来看,他们应该是美好未来的相信者和乐观主义者,他们相信自己依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强烈的危机感也让他们不敢丝毫掉以轻心。
正如今天的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探索注定只能走自己的路一样,像腾讯控股和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他们究竟会成为什么样的商业生态和社会生态,我们也没有答案。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公司,在这么短的时间,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变成一个时代的基础设施平台,成为全世界名列前茅的公司。从这一点来说,中国该以他们为骄傲。
而更重要的是,他们,也包括我们这些商业世界的参与者、观察者,让我们一起感谢时代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