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并非新生事物,实际上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从目前看,药房托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托管方只负责药房的物流和电子信息(行情 专区)系统建设,其他方面概不涉及;第二类是托管方负责药房人事等日常管理,但是没有药品采购权,药品采购由医院的药事委员会决定,采购权在医院手里;第三类是将药房全权交给托管方管理,进行彻底的托管。
药房托管利益困局如何突破 国药控股也参与了药房托管,该公司一位媒体负责人表示,国药集团尝试的托管药房少之又少,具体的细节需要确认才能对媒体公布。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位于浦东的上海东方医院南院于2012年11月23日开诊之时,即与国药控股签约合作实施“医药分管”。运营第一年药品营业额即超过3亿元。
药房托管模式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
与药企的积极相比,制药企业对“药房托管”的态度则全然不同。
药房托管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只会加重对制药企业的盘剥。实行药房托管的背景是多年以前就提出的“医药分家”模式。药品销售要逐渐从医院的业务中淡化和退出,这样做的目的应当是最后降低药价,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原因就在于,药品的采购权从医院转移到托管方以后,后者仍然会借此权利向企业要挟议价,最终企业会同意以“暗扣”的形式向托管方返点,“而这种成本最终又转嫁到患者身上。”王进说。
根据规定,托管药房应当以药品生产企业在该地区的中标价进药,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托管方又再次压低价格,形成二次议价对于这种现象,招标部门虽然明面上不允许,但是实际上却又没有什么办法制止。
而托管方也似乎有难言之隐,现在的药房托管是一场骗局,托管方必须向医院付高额的各项费用,比如折旧、水电费等,医院等于从托管方手中得到了大量药品销售提成。
他举例早年南京医药托管了100多家药房,但是医院向托管方南京医药索要的各项费用高达35%~45%,在盈利无望之下,南京医药最终被st,并退出了这些医院的药房托管。
化学药行业报告中提到因此,在这种多方的利益博弈中,药房托管模式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药房托管仅仅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这造成绝对的垄断,而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