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重庆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医改共对六大类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价格调整。然而仅仅实施了6天,就引发数百名尿毒症患者及家属集体抗议。之后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喊停实施了7天的医疗调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此次医疗调价又暴露了哪些问题?
4月1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向新知证实,该市透析费用沿用原标准;已按新标准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其还表示,稍后会在官网通知,除此未透露更多细节。
重庆市卫计委负责人称,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执行部门,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4月2日至18日,各医疗机构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帐处理。
这被认为是“重庆尿毒症患者的胜利”。3月31日下午,因无力承担医改后翻倍的治疗费用,重庆数百名尿毒症患者及其家属抗议,将渝中区通往江北区、渝北区的枢纽路段上清寺占领,造成市政府附近多处交通阻断数小时,后遭警察驱散,有人在冲突中被抓。
官方称调价未增总体负担
3月25日,《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正式实施,对六大类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该调价实施以来,部分患者表示加重了医药负担。
据了解,《2014年版》对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调整范围内的7886个医疗服务项目中,降价类项目涉及1309项,提价类项目涉及6577项。
为何提价类项目是降价类项目约5倍?3月24日,重庆市物价局在《2014年版》政策解读中称,依据市卫计委提供的财务数据和2012年度六大类项目收入结构数据进行测算,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等两类项目收入比重为37.88%,价格分别均降低25%,全市医疗机构将减少医疗服务收入7.09亿元;其余四类项目收入占比为62.12%,价格分别提高后将增加医疗服务收入7.07亿元;总收入增减余额为-171万元。价格结构调整总体上没有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患者称价格部分“飙升”
不过,此举并未被部分重庆病人所接受,尤其是尿毒症病人。3月31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当日众多尿毒症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调价后治疗费用飙升表达不满的照片。
多名在重庆市各大公立医院就医的病人反映,医疗调价实施以来,有些医疗服务项目降价不少,但需要长期进行透析治疗的重症病人表示许多医疗服务项目呈“飙升”趋势,单次检查费用较调整前上涨了几百元。
重庆主城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医生唐女士说,“尿毒布者几乎每天都要依靠透析化疗生存,因此累积涨价的费用确实显得有些庞大,对于做手术的患者来说一时难以承受。”
调价同样影响到需要做大量产检的孕妇。重庆一位准妈妈张女士称,前日去重庆一家医院检查,以前普通产科挂号费由9元上涨到21元,常规彩超检查由190元左右上涨到330元。另一位林女士称,昨日去新桥医院产检发现常规产检量血压等项目均有10几元左右的调价。
在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后,记者发现,有关重庆各大医院检查、护理费用飙升的话题成为关注焦点。
“重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通产科挂号费由9元涨至21元、普通彩超由190元涨到330元,系统彩超则由339元涨到643.5元。”3月27日,一名网友在重庆购物狂论坛上发帖称。
记者调查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实际涨幅均远高于30%,比如重庆大坪医院常规产检三项——听胎心、测血压、量腹围,价格由原来的17元涨至目前的40元左右,幅度超一倍。
记者就此分别致电重庆市卫计委、重庆物价局,希望了解各项价格涨幅制定机制以及有无相关保障措施等。重庆卫计委宣传处人士称,该项工作由重庆物价局牵头,卫计委只负责执行工作;重庆物价局人士则称,对上述问题尚无法给予具体答复,届时会向媒体公开说明。
重庆物价局曾称,制定相关价格的依据为《全国卫生财务年报》数据:2012年度重庆公立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等两类项目收入比重占比为37.88%,价格分别降低25%、25%,将因此减少医疗服务收入7.09亿元;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等四类项目收入占比为62.12%,价格分别提高30%、30%、13%、13%,将增加医疗服务收入7.07亿元,因此重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增减余额为-171万元,总体上没有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为何进行医疗调价?
为何重庆进行医疗调价?记者检索发现,3月18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就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下称《2014年版》)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通报。
上述部门表示,该政策主要内容为对接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价格结构调整、实行按医疗机构级别分级定价政策。《2014年版》相关内容显示,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十年来,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成本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高,增加了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特色服务等体现医疗服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低,影响医疗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价格调整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为何实施7天喊停?
据当地媒体报道,重庆市在制定相关价格时,系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主流检验方法制定不同的价格,而不再依据不同的检验试剂和检验设备定价,这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检验方法。比如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项目的检查费、检验费降低,有利于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类项目费用不合理增长,也有利于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负担。
新京报梳理当地政府网站发现,从3月18日,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公布相关医疗调价内容,到3月25日正式实施,只用了一周时间。而从正式实施到喊停调价,也只用了一周时间。
华龙网刊发了题为“重庆市有关部门就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答问”文章。重庆市物价局负责人回应暂缓实行规定时表示,在方案制定过程中,由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公众意见不够广泛,对需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的特殊患者考虑不周。加之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多、面广、难度大,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致使出现血液透析患者的集中反映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切。经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认真研究,决定暂缓执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回调价格如何落实?
重庆市卫计委上述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市卫生计生委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于4月1日起调整信息系统,尽快恢复调整前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结算系统。4月2日至18日,各医疗机构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账处理。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破除以药补医,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的要求,扩大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体的,要进行逐一研判评估,科学制定方案,搞好先期试点,让改革真正惠及于民。
昨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重庆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从调整到回调,说明通过行政手段调整价格时还要顾及“民意”。顾昕主张公共定价制度,即医保机构以“购买者”身份和医疗机构谈判定价。
失败原因
改革配套措施尚需完善
事实上,放开医疗服务收费定价权已是大势所趋。医药行业分析师罗佳荣认为,“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定价过低,是一个无法忽略的现实,这也导致医生主要依靠药品回扣来获得主要报酬的现象出现,要实现医药分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国都势在必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发现,业界对于此次重庆医改新政并非一味否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医改是一个系统性难题,一个环节的改革,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给予保障。“放开医疗服务价格本身就附带风险挑战,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伤害到病人,对医疗机构也会形成反作用。”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称,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的同时,医保支付政策也应跟上。“真正的医改,应该是在提高医疗服务费用的同时,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项目,门诊检查治疗也应与住院同等报销。”重庆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也表示。
不少业内人士还认为,重庆医改新政中纳入了分级定价法,小布者会有一部分因价差而选择一二级医疗机构,从而实现患者就诊分流,优化医疗机构的合理配置,以更有效解决“看病难”的顽症。
仅调整价格,重庆医改注定会有波折
重庆医改波折起伏,令人遗憾。究其原因,在于改革的方案设计、准备和动员上,都不无瑕疵。
首先,重庆这次医改价格调整,恰恰戳到了尿毒症类特殊群体的痛处。价格调整没有兼顾一些弱势群体,必然让他们很受伤。有媒体报道,一位自称重庆尿毒症病人的网友发帖称,其一周需三次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在医疗改革前,自己每次普通透析需要自己支付95元,现在每次则需支付200元,透析用药和并发症用药另算,上涨了100%以上,每个月透析10次+滤过2次+灌流1次(维持生命的基本治疗)保守估计至少花费在3500元以上。
实际上,尿毒症患者难以承受透析费用之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2013年10月16日的《重庆时报》曾报道,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解读(儿童)》:慢性肾脏病不在“重大疾病病种”范畴,只有当慢性肾脏病发展到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才能享受重大疾病报销。如果,重庆医保还是按照这个政策,那么,意味着一些还没有发展到肾衰的尿毒症患者,仍然要在旷日持久的治疗中付出沉重的医疗成本。
尽管,现在仍然缺乏重庆医保关于尿毒症的具体报销政策,但是,从此次事件的反应来看,重庆透析价格的上涨,或许没有与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同步,故而给一些尿毒症患者增加了负担。
显然,此次重庆医改是有瑕疵的。内部人制定医改政策,必然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纰漏。所以,对于医改的社会反应,有关方面不宜过早或单方面“定性”。推出医改后,重庆当地媒体报道说,“价格调整后,市民们都说能感受到变化,对调价也多表示理解。”而事实上,改革一推出,就在网上遭遇许多质疑,并出现了数百名尿毒症患者及家属集体抗议事件。过早“定性”,既无益于对改革效果作出正确评估,也无益于维护改革本应具有的正当性及其主导者的权威性,而只能起到相反作用。
从公共医疗的现状看,坚持并勇于推进改革无可质疑。重庆医改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大方向也是对的,但正是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更需要强调公众视角,缜密设计和程序正义。重庆医改,仅以价格调整作为切入点,本身就很难满足应有的改革条件。而医疗价格调整,如果不能辅助跟进医保覆盖范围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上升,则可能会伤害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
重庆暂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问答
3月25日,重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执行新版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血液透析患者的广泛关切。为此,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就重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一事联合回答记者提问。
一、请问制定《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的基本情况?
市物价局负责人答: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在前期调查研究、成本测算、方案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方案。该方案对六大类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了结构性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分别降低25%、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就全市而言,是一个增减平衡的方案,符合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二、请问为何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
市物价局负责人答:在方案制定过程中,由于我们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公众意见不够广泛,对需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的特殊患者考虑不周。加之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多、面广、难度大,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致使出现血液透析患者的集中反映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切。经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认真研究,决定暂缓执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请问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后,如何做好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人答:市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执行部门,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市卫生计生委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于4月1日起调整信息系统,尽快恢复调整前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结算系统。4月2日至18日,各医疗机构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账处理。三是我们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立即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及相关科室,面对面、点对点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四是严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分解项目、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价格收费,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制度,确保患者知情权。
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欢迎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请问重庆下一步如何科学有序地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工作?
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负责人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的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扩大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体的,要进行逐一研判评估,科学制定方案,搞好先期试点,成熟一项,推开一项,让改革真正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