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表
第三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研究室(其财务及后勤服务由国务院办公厅代管)两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
6.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国务院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办理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研究室(正部级)是为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服务的国务院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2.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党中央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3.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国务院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国务院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
4.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各主要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国务院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国务院办公厅设10个内设机构,即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人事司、行政司、财务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国务院研究室设9个内设机构,即秘书司(人事司、外事司)、综合研究一司、综合研究二司、宏观经济研究司(国际研究司)、工交贸易研究司、农村经济研究司、社会发展研究司、教科文卫研究司、信息研究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二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79.2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757.61万元、上年结转1021.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88.58万元、教育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4万元。
二、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4757.61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3048.84万元,增长9.6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1066.97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2819.36万元,增长9.98%。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364.06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02.37万元,增长0.77%。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022.91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5998.99万元,增长54.42%。主要是由于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承担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进一步调整充实,新增中国政府网网站建设运维专项经费和相关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等。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68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3282万元,下降82.84%,主要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13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30万元,2014年无此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426.6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20.52万元,下降0.84%。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106.2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4.42万元,下降0.21%。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0.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16.1万元,下降4.7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3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1.83%。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2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增长4.35%。
2.提租补贴(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2.56%。
3.购房补贴(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4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87万元,增长42.03%,主要是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三、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1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0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2.7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440万元减少37.23万元,下降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预算数129万元(含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预算数26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20%;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9.7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17万元减少7.23万元,下降42.53%。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收支总预算35964.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35964.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57.61万元,占总收入的96.64%。
2.其他收入185万元,占总收入的0.51%。
3.上年结转1021.61万元,占总收入的2.85%。
(二)支出预算总计35964.2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88.5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2%。
2.教育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0.3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9.64万元,占总支出的6.89%。
4.住房保障支出1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53%。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08.43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110.09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9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4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共有车辆1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9辆、一般公务用车8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0台(套)。201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9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7万元。201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用于保障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由国务院办公厅机关组织的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培训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和国务院研究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三)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