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IPO;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来源:红商网 作者:佚名 2015-12-16 16: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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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名门之后辰安科技: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去年上半年预披露招股书,苦苦等待近一年半后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辰安科技”)目前的审核状态依然为“已反馈”;今年7月3日,辰安科技对招股书进行了更新。在此次更新的招股书中,这家主要从事应急平台软件与装备的公司已悄然更改了募投项目。
对比旧版招股书,辰安科技在新版招股书中去除了“应急现场智能协同装备系列产品研发”的项目,新增“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和“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两个项目。
对于募投项目的更改,辰安科技副总裁兼董秘吴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应急现场智能协同装备系列产品研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施行,新增的两个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而作出的。
辰安科技从事的公共安全应急平台软件及装备主要面向政府客户,业务高度依赖政府对应急平台项目的投入状况。这种情形也直接导致了辰安科技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为其未来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外,辰安科技还被指涉嫌隐瞒巨额关联交易。辰安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的与股东同方股份(600100.SH)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同方股份在年报中所披露的关联交易数据存在较大的出入。由此,辰安科技的独立性也受到外界的汹涌质疑。
“实际上,我们只是同方股份大合同中的一小部分。所以,我们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早于同方股份完整的时间节点。对这一问题,我们对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做过解释了。”吴鹏向记者表示。
出身名门
若辰安科技得以成功上市,“清华系”上市公司集群将再添一员。
辰安科技的前身—辰安有限,成立于2005年11月,定位为公共安全与应急领域的产品与技术研发。2012年8月31日,辰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通过了创立大会决议,并在随后开始筹划IPO事宜。
2013年5月,辰安科技向北京市环保局提出上市环保核查申请。2014年4月,辰安科技首次在证监会披露招股书。一年多过去,它目前的审核状态依然显示“已反馈”。
今年7月3日,辰安科技对招股书进行了更新。
新版招股书显示,辰安科技计划募集资金3.99亿元,分别用于“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以及“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等四个项目。
记者对比新旧两个不同版本的招股书发现,旧版中的“应急现场智能协同装备系列产品研发”已不在募投项目之列,而是更改为“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和“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两个项目。
成立已十年之久的辰安科技,出身显赫。从股权结构来看,辰安科技控股股东为清控创投。后者目前持股辰安科技26.83%。
清控创投设立于2011年6月,为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清华控股控制的另一子公司同方股份持有辰安科技11.25%的股份,目前清华控股一共控制辰安科技总股本的38.08%。
资料显示,清华控股由清华大学于2003年4月出资设立,代表清华大学统一持有、经营、监督和管理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因此,辰安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清华大学。
同方股份是在2010年6月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辰安科技的增资扩股计划,即出资2520万元认购了该公司450万股股权。增资完成后,同方股份对辰安伟业的持股比例为11.25%。
如果辰安科技最终得以成功上市,同方股份5年前的那笔投资也将获得丰厚回报。
客户集中度高
辰安科技主要从事公共安全应急平台软件、应急平台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兼营煤质煤量检测设备。
自 2006 年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以来,受各地省级应急平台建设等一系列项目的拉动,给我国应急平台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而辰安科技的业务收入也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
招股书显示,2012-2014年,辰安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3亿元、2.19亿元和2.69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43.03万元、4409.93万元和3568.35万元。
从数据来看,辰安科技在过去一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22.97%,而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却较 2013 年下降了19.08%,陷入增收不增利的怪圈。
“主要系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幅度小于母公司自身净利润下降幅度所导致。”辰安科技在招股书中如是解释。
辰安科技的主营业务较高程度上依赖于国内各级政府对应急平台项目的投入状况,并且主要面向政府用户。这为辰安科技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招股书显示,2012-2014年,辰安科技对前十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7.44%、64.96%及 72.94%,客户集中程度较高。并且,辰安科技的业务特点决定,公司每期承担的项目不同,对应的客户也不尽相同。因此,辰安科技在报告期内的前 10 名客户变化较大。
不过,中电公司在近年间一直是其第一大客户。辰安科技在招股书中介绍,部分项目通过系统集成商向政府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系统集成商是公司重要客户之一。2012-2014年,中电公司均为第一大客户,占辰安科技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97%、34.01%和 58.28%。
“主要是本公司及辰安信息与中电公司在厄瓜多尔一期、二期、厄瓜多尔 ANT 项目以及委内瑞拉 VEN911 项目中进行了合作。”辰安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
“辰安科技不论上市与否,下一步都需要不断开发出新的客户来源,以降低客户相对集中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否则,这在未来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极不利的影响。”独立财经评论员李斯向记者表示。
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及关联方紫光软件,在2012及2014年度均位列辰安科技的前十大客户名单。
2012年,紫光软件和清华大学分别为辰安科技贡献了401.45万元和349.06万元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32%和2.01%;而在2014年,两者又分别为辰安科技贡献了975.50万元和61.30万元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63%和0.23%。
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自去年4月披露招股书以来,辰安科技就一直陷于隐瞒巨额关联交易的质疑声中。
记者发现,辰安科技招股书披露的与股东同方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同方股份在年报中披露的关联交易数据存有一定的出入。
辰安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一项显示,辰安科技在2012年向同方股份出售商品的金额为0.34万元,而2013及2014年这一数据均为零;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一项显示,辰安科技与同方股份在最近三年均没有关联交易。
然而,同方股份2012年报却披露,其在当年向辰安科技“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28.17万元,而2011年这一项目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086.83万元。
为此,外界质疑辰安科技故意隐瞒巨额关联交易,其公司独立性存在疑问。
辰安科技副总裁兼董秘吴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辰安科技是一个拟登陆创业板的公司,同方股份则是已成功挂牌主板的上市公司,所以两者在财务确认标准和时点有所区别。
吴鹏在接受采访时还进一步解释说:“同方股份由于公司规模较大,而我们只是同方股份大合同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早于同方股份完整的时间节点。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向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做过解释了,并且得到相关方的认可。”
“这种情况在许多上市公司之间也是经常发生的,未来辰安科技和同方股份或许还有披露不一致的情况。”吴鹏向记者表示。
对吴鹏的所述情况,记者多次致电同方股份求证。截至发稿,一直未取得联系。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项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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